8月9日上午,吉安市吉安县交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D43XXX仓栅式货车,超员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陈某驾驶的货车,核载3人、实载7人、超员4人。
经询问得知,车上乘客均为给该货车装货的工人,为方便这些工人同时到达目的地,驾驶员便抱着“挤一挤”没什么事的侥幸心理,超员上路行驶,不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出了货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驾驶人陈某将车厢内的人员全部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陈某进行了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勿驾乘超员车辆
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安全路上,多一个都不行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来源:综合吉安县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