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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峡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男子为泄私愤恶意诋毁商家被依法处置

密西西比河 发表于 2022-11-4 2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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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峡江县公安局成功查处
一起利用短视频平台散播谣言
损害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
有效地维护了辖区企业合法权益

10月30日,市民曾某来到峡江县一家螺蛳粉店用餐,当其用餐后买单时,由于该店顾客较多,商家误把曾某的用餐金额29元误报成49元,曾某付款之后,对商家收取的金额非常不满,便立即注册了一个小号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二十余条攻击商家的言论信息。

微信图片_20221104195851.png

当晚,商家发现将顾客曾某用餐金额多收取了20元之后,便立即通过收款界面发送消息向对方进行说明,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回复。之后,商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曾某发布了20余条抹黑其店铺的视频,便立即联系曾某,再次说明当时具体情况,并要求曾某将视频删除,却遭到曾某拒绝。经沟通无果后,商家便报警向警方求助。

微信图片_20221104195854.png

接警后,峡江县公安局民警立即从嫌疑人短视频账号入手,经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将其传唤至峡江县公安局。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曾某供认为泄愤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意图损害该商家信誉的违法行为。经民警批评教育,曾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删除了所有违规的视频,并承诺以后谨言慎行。

警方提醒

请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自己无法分辨的网上各类信息,要综合判断,不要以偏概全、偏听偏信,被虚假信息所误导。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峡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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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5 10:55:1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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