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峡江生态环境局向一举报人发放了
1万元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金
这是我市自2021年
施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来
发放的首笔有奖举报奖励金
“有人在巴邱镇晏家村委连陂村山场挖一个池子,并倾倒了大量带刺鼻性的不明液体存于池子内。”一日,峡江县生态环境局接到了群众举报。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倾倒池子长约20米,宽约10米,不明液体深约1.3米,液体容积约280立方米,水质呈绿色,现场气味刺鼻。经取样检测认定,倾倒废液为危险废物,共计183.56吨,举报人举报属实。该局依照《吉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该局依据相关法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我市鼓励公众参与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举报等级和处罚金额大小,按不高于当次处罚金额4%的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为20万元。
来源:吉安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