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中核酸检测发现2名核酸阳性人员,目前该2名人员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对已排查到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已依规进行相应管控。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阳性人员1:杨某某,男,78岁。
8月28日,早上6:21从家中步行到城东车站,6:40分乘坐吉水至乌江的班车(赣DC8231)到乌江圩镇下车,步行至二儿子家中;7:25在乌江圩镇红绿灯路口乘班车(赣DC8231)返回县城城东车站岗亭下车,后步行至艺术广场 ;7:58在艺术广场乘坐1路公交车(赣D02969D)前往吉水中学下车;8:38步行至上陇路城南菜市场买菜,8:41离开菜市场;9:18在上陇路路口乘坐1路公交车(赣D05658D)回家,9:22在开心超市站下车,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8月29日,早上7:43-9:03在罗云服装店附近活动,9:05与其妻子在罗云百货公交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赣D02969D)抵达吉水中学门口下车;9:30到城南爱家超市旁“阳光鲜奶”店后面找房东谈租房子事宜,10:43 坐1路公交车(赣D02969D)到达开心超市站下车;10:58其一人在开心超市公交车站乘1路公交车(车牌号赣D01998D)于11:00在街心花园下车,在文水驾校招牌附近停留约2分钟;11:03在文峰小学公交车站乘坐城市微型公交车(车牌号赣D09567D)于11:06到达罗云百货公交车站下车后返回家中。下午和晚上在家附近活动。
8月30日,早上6:04到鉴湖公园晨练,7:18结束晨练,10:30在长途汽车站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下午到鉴湖公园内乘凉,晚上居家未外出。
8月31日,早上5:56从家中沿国道步行前往城南上陇路,后沿国道8:28返回;9:20和妻子一起到鉴湖公园内闲逛,10:12返回;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9月1日,6:00与其妻子一起到鉴湖公园内晨练,7:43返回家中;8:20在艺术广场采样点做核酸;8:36与其妻子一起到吉阳菜市场;9:09离开农贸市场步行回家;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9月2日纳入隔离管控
阳性人员2:罗某某,女,76岁,系阳性人员1杨某某妻子。
8月28日,早上6:21到鉴湖公园内晨练,7:18回到家中,9:40到鉴湖公园内闲逛,11:09回到家中;15:22到鉴湖公园内闲逛,16:47回到家中;晚上居家未外出。
8月29日,早上6:50到鉴湖公园内晨练,7:46返回家中;9:05与其丈夫在罗云百货公交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车牌赣D02969D)至财兴路口站下车后步行至上陇路;9:30与丈夫到城南爱家超市旁“阳光鲜奶”店后面找房东谈租房子事宜;10:43与丈夫乘坐1路公交车(车牌赣D02969D)在开心超市站下车返回家中,下午和晚上未外出。
8月30日,早上6:30-6:59在吉阳菜市场买菜,后返回家中,10:30在长途汽车站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8月31日,早上7:00-7:35在吉阳菜市场买菜后返回家中;9:20前往鉴湖公园内闲逛,10:12返回家中;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9月1日,早上6:00与其丈夫一起到鉴湖公园内晨练,7:43返回家中;8:20在艺术广场采样点做核酸;8:36与其丈夫一起到吉阳菜市场;9:09离开农贸市场步行回家;下午和晚上居家未外出。
9月2日纳入隔离管控。
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请上述时间段与阳性人员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社区、村(居委会)进行报备,并立即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状况,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主动告诉医生旅居史、可疑接触史。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静态管理或常态化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自觉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