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余万元
涉及400余名集资人
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松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安福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90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涉及400余名集资参与人的利益,集资参与人选派了10名代表旁听了庭审。
整个庭审历时一天,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寄语
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均属非法。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第三款规定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切莫贪图高额利息,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不然别指望高额利息,本金都可能追不回,由此受到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了。
来源:安福县人民法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