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租房的一定要申报登记!
有出租房的一定要申报登记!
有出租房的一定要申报登记!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您可别不在意
下面这个房东就是因为没有申报登记
已经被公安机关处罚
心真大!竟然把房子租给了逃犯!
泰和县的房东曾某怎么都想不到
那个看着“文质彬彬”的租客竟然是逃犯
而自己抱着侥幸心理
未如实登记上报租客信息
结果被处罚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的民警在走访时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澄江镇居民曾某家中最近来了一个租客,成天闭门不出,形迹十分可疑。
经民警上门确认,那名神秘租客居然是一起赌博案件的在逃人员杨某,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事后,民警在问及有无如实登记杨某身份信息并及时申报时,房东曾某却说:“还要申报啊?我和他(杨某)就签了两个月的租房合同,我以为不用报的。”
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泰和县公安局依法对房东曾某处以行政处罚。
(视频来源:永丰公安)
如果未主动申报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
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是每一个出租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
但是
在出租房屋申报过程中
我们总会遇到各种烦心事
材料准备不完整
租客流动性大
怕是经常要往派出所(或警务室)跑...
微信一键就可以解决你的所有难题!
房东们只要通过手机
就可以向公安机关
出租房屋管理平台备案
和申报承租人信息,且一次都不用跑。
记住这三个步骤!
随时随地、轻轻松松搞定!
来源:综合吉安公安、泰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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