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虽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但仍有人杯酒下肚 就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置安全于不顾,侥幸酒驾……
故事里的李白 能斗酒诗百篇 小说里的武松 痛饮十八碗仍能过岗打虎 然而现实中 酒后驾车的你 只能是这样的
康康咱2020年本地酒驾案例中 各大路口与交警蜀黍 “赴约”的佼佼者
本地醉驾数值 最高
2020年6月10日03时50分许,当事人李某旺驾驶闽AL3W**号小型客车沿阳明东路由东往西行驶至阳明商城路段时,与设置在道路中间的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当事人李某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高达2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李某旺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吉州交警大队依法立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地醉驾事故 最严重
2020年11月17日02时21分许,当事人谢某平驾驶赣D03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阳明西路与解缙路交叉路口时,与由北往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廖某英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廖某英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当事人谢某平血液内的酒精含量高达86.6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谢某平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吉州交警大队依法立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地酒驾次数 最多
2020年3月25日13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赣D7H1**号小型轿车行经大桥西路路段时被吉州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经检测,黄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经民警核查,这次酒驾已经是黄某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因驾驶证吊销期间“三次酒驾”,吉州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在“自我放纵”的同时 更要严守法律法规 酒驾成本高 你的人生输不起
“喝酒一时爽” “酒驾毁一生” 如果不想拥有酒驾套餐 如果不想带上“土豪金手镯” 那就记住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吉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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