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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判了!吉安万安县一人强迫5人砖厂劳动,1人中暑死亡

菜籽客栈 发表于 2020-9-28 22: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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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法院网讯近日,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打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他人劳动,最终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以强迫劳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从2015年开始,陈某带着身份不明流浪人员老官、小冯在永丰县、丰城市、万安县等多地砖厂从事搬砖上车的工作。2018年年底,陈某又从云南带了三个身份不明的流浪人员小刘、宣威、胖子来到万安某砖厂从事搬砖上车的工作。在万安某砖厂工作期间,老官、小冯、小刘、宣威、胖子五人由陈某管理,每日连续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没有休息日,如果不愿意劳动便会遭到陈某等人的打骂体罚。五人劳动报酬均被陈某一人领取,总共领取老官、小冯、小刘、宣威、胖子五人工资约二十余万元人民币。陈某只给他们供简单的吃和住,并安排老官对其他几名流浪人员监督管理,不准外出,准时出工。2019年6月29日,胖子在搬砖上车的时候突然中暑晕倒,经万安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吉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老官、小冯、小刘、宣威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自己很少搬砖,在场记数、监督和指挥这五个“懵子”搬砖上车,陈某在现场对不愿搬砖上车的“懵子”进行拳打脚踢,逼他们做事,其中有一个因不愿搬砖上车被陈某打了后,有半个月躺在床上没有去搬砖也没有治疗,这五个“懵子”偷懒或不愿搬砖,陈某就会打骂,这些“懵子”挨打后老老实实,不敢还手,也不敢逃跑;五个“懵子”中老官稍微正常一些,陈某让老官管理其他四个人,上班的时候准时带他们去上班,不准他们偷懒,休息的时候看住这四个人,不让他们跑掉,陈某说跑掉一个人的话就找老官算账,如果不去做事,陈某就会打骂他们。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打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陈某强迫多名精神智力障碍的人劳动,并攫取他们的劳动报酬,获利数额巨大,且对其中二人强迫劳动达四年多,还造成一人在劳动过程中死亡,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万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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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在广州 来自: 广东广州
2020-9-28 23:14:2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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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吉众安 来自: 江西
2020-9-28 23:36:4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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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ice20xx 来自: 江西
没人性,连智障人都不放过!命运已经让他们够不幸了,为何还要受到如此的折磨!
2020-9-28 23:50: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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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ss125 来自: 中国
判个十年八年也不为过
2020-9-29 06:42:3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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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鱼排骨 来自: 上海崇明县
这种人就应该判个二十年,没人性
2020-9-29 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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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并攫取他们的劳动报酬,获利数额巨大,且对其中二人强迫劳动达四年多,还造成一人在劳动过程中死亡



他才判三年?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2020-9-29 08:14: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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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三少 来自: 江西
违法成本极低
2020-9-29 11:00:1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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