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恶意盗取他人微信零钱案。2019年3月25日,肖大哥来到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3月24日14时许,他在工地做事时不慎将手机丢失,当日19时许补卡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零钱里面的钱被人在一分钟内分三次转走了,共计3800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大量的摸排追踪,最终锁定在永丰务工的外市男子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由于甘某为流动务工人员,行踪一直飘忽不定,且多藏匿于偏远山区工地,办案民警一直未能将其抓获归案。2020年9月13日,在县局情报大队的通力协作下,办案民警终于成功将隐匿于福建某工地务工的甘某抓获归案。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甘某如实供述了其盗取他人微信钱款的犯罪事实。经讯问,甘某在捡到手机后通过向本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形式,更换了该手机绑定微信的支付密码,将该手机微信零钱内的2800元余额和绑定该微信银行卡内的1000元先后分三次转到了自己账户内。目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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