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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夜色,吉安遂川县一男子带上猎枪猎狗进山,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洋洋崽崽 发表于 2020-6-29 22: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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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遂川县西部山区植被丰富、环境优渥,品种繁多的野生动物在此栖息繁衍。与此同时,一些不法村民为利所驱,偷偷地干起了狩猎的行当,李某就是其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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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李某就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处缓刑。刑满后的李某并没有接受教训,又相继购买的一支鸟铳和一把改装的射钉枪,每逢野兽出没频繁季节,就带上猎枪、猎狗,开上自驾车,趁着夜色捕杀野猪、野兔、麂子、野鸟等野生动物,尝到甜头后更加频繁出动、乐此不疲,村子周边山林到处留下他的足迹。

      2020年5月12日,遂川县公安局堆子前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李某农用车后座当场搜查出枪支、子弹等物,经鉴证,两支枪支都具有杀伤力。近日,李某被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在遂川县看守所。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视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或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曾经孜孜以求的野味
最终将自已送进了看守所
舌尖的诱惑化成了苦涩的泪水
猎捕野生动物,一旦触犯法律,必将被严惩
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利或是满足口腹之欲
铤而走险!

来源:遂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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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4)
钻孔哥 来自: 江西
这下好了三年以上。
2020-6-29 22:32:0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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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k778899 来自: 北京
野味少吃,现在都是病
2020-6-30 09:23:26
回复 0
aofeng1117 来自: 江西抚州
这个也是有瘾吗?坐过牢还不知悔改,这下好了,又要吃几年牢饭了
2020-6-30 09:26:44
回复 0
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2020-6-30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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