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带薪护理假”正式入法! 13省份已明确,最多20天!
西安:独生子女享带薪护理假20天
1月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今年5月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担照料责任。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据了解 全国多个地方 已经建立了 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那么问题来了 咱江西有没有? 有!
2017年11月份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其中明确 独生子女60周岁以上的父母 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经本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给予 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等 基本待遇不变
啥是“护理假”?
就是如果父母生病住院,子女向单位请假去陪护父母,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考评。有了护理假,你就不用请扣工资的事假,可以一起休或者分开休。员工和单位之间协调沟通好,护理假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了。
毫不夸张地说 独生子女“带薪护理父母假” 令上千万江西人受益
据了解 目前已有13个省份 明确带薪护理时间 有的地方每年有20天
截至2019年10月1日,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云南等13个省份以及广州市、淮安市两市,以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子女每年可用的护理时间,且大多规定了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的护理时间通常在15天左右,河南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黑龙江则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四川、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地还规定了非独生子女也可带薪护理,时长略短于独生子女,但也能达到7-10日。
各省份都规定了子女带薪护理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条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规定较严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重庆还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条件。
福建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相关政策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政策落地遭遇三道坎:缺细则、限制多、无硬约束
尽管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普遍认可,但现实中不少人遭遇护理时间难申请的尴尬。在湖北一家私营企业上班的马女士表示,需要哪些证明、走什么样的程序都不清楚;在福州一家医疗设备经营企业工作的80后张敏告诉记者,其公司从未落实过带薪护理政策。
记者调查发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落地难与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有关。
1.条款缺乏细则,企业选择性忽视。今年上半年,四川王女士的母亲生病住院,她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申请一周护理时间。但其所在单位以条例规定了前置条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为由,要求王女士出具“母亲不能自理”的证明。王女士无奈地说,医院无法出具这个证明,“而仅凭我一张嘴说,公司又根本不相信”。
2.地方性法规限制多,难落地。根据广州市出台的规定,只有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户籍均在广州的才能享受该政策,非户籍老人被排除在外。因此,大量“新广州人”因父母户籍在原地无法享受该政策。在广州工作的张瑶说,父母住在邻省湖南,两个小时高铁就能到,但她从未享受过该政策。
福建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家层面的法律尚未有相关规定,老年人在福建而其独生子女在没有相关规定的省份工作的,也无法享受带薪护理政策。
3.无硬约束,落实打折扣。“一说要请假公司就拿年假抵扣。”在广州某商业银行工作的唐女士说。
“地方出台的相关条例、规章多是倡导、呼吁性质,没有硬约束,导致执行不力。”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说。
广州市老龄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用人单位以程序不明晰为由,变相拒绝员工的请求;有的用人单位担心让独生子女享受政策引起非独生子女的不满,干脆“一刀切”不执行。
专家倡导更多地方推行,进一步明确相关细则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2.49亿,约占总人口的17.9%。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认为,各地出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顺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是文明进步的体现。一方面,要在全国更多的地方推行;另一方面,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在落地实施中,最不可回避的是,的确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洛阳市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要让独生子女护理假更可行,就要建立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对于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到位的企业,应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提高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同时,要明确相应细则和具体监督机制,以支撑护理假的落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认为,可以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单位违反相关法规,即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
针对护理假实行省(区、市)较少且长短不一,导致在全国层面出现不均衡的问题,有专家提出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且上升至国家层面进行立法,由国家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让各界共同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兜底。
来源:江南都市报、工人日报、新华社、华商报、中新网、江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