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挺好》剧照
日常生活中,提起近亲,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12月23日,共计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首次以完整版的形式亮相。此前婚姻家庭编草案已完成三次审议。近两天,四审稿中对近亲属的重新定义引发网络争议。
草案审议删除了“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表述。明确了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对于这项修改,有委员认为“现在大部分家庭是一个子女,不能把儿媳、女婿都排除在近亲属之外。”根据最新表述,他们不仅不是近亲属,可能连家庭成员也算不上了,这多少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
也有网友对修改表示赞同,婆婆与儿媳,岳父与女婿,对脾气的话,也会像亲儿女一般相处,但一旦成为法定近亲属,就会相应产生赡养抚育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还是删除比较好。
来说说看,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算不算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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