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红颜一笑!陈某对吉安一家金店下手,盗窃近8公斤黄金饰品,价值400余万元
年关将至惯犯陈某某为博红颜一笑
对吉安一家金店下手
盗得黄金饰品总重近8公斤
价值400余万元……
2025年1月8日
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
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 案件详情
陈某某因盗窃犯罪多次被判刑,刑满出狱后,因无固定收入,经常与女友发生争执,陈某某遂心生邪念,想到重操旧业来钱快,决定“干一票”大的,让女友看得起自己。
2024年12月,陈某某多次坐车从新余市来到吉安市吉州区踩点,寻找防护措施弱的金店下手,几经挑选,将目标锁定在肖某某的珠宝店。随后,陈某某模仿电视中的“江洋大盗”,购买了黑色连帽外套和头套,并准备了液压钳、手套、手电筒等工具用于作案,于12月24日凌晨,钳断窗户钢筋爬入店内,关掉电闸,撬开首饰柜,将店内黄金首饰洗劫一空。
▶ 检察机关审查
经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被盗黄金饰品总重近8公斤,价值40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曾有盗窃前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其批准逮捕。2025年1月8日,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 检察官温馨提示
年关将至,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意识,做到防盗意识时常有。对于店家商铺,需要把好“门窗关”、注意“支付关”、紧盯“监控关”;对于大众居民,要做到家中大门紧关闭、人走车内不留物、现金最好存银行、留心身边好防范。
来源:吉安检察 看来是个高手啊 400万除以8公斤,金价单价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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