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中型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优化青原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减少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经区政府研究,从服务经济、畅通物流、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的角度考虑,决定自2024年12月20日起对大中型货车实施限行。
1. 限行时间:全天(22:30-次日6:30除外)
2. 限行区域:青原大道梅苑路口以南、青原大道海关路口东以西、吉青公路芫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西、青原南大道铁路桥处以北。
3. 限行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进入大中型货车依法以处罚,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大中型货车在禁行期间可在以下四个临时通道进行卸货:青原区旅游大道、玛雅物流园、河东工业园区道路。如运输鲜活产品、蔬菜瓜果河公共生活服务类(如:水、电、气、油、邮等)以及中心城区城建重点工程材类余土等大中货车因需进入城区的、由青原交警大队批准后方可使入。
特此通告。
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青原区环境保护局
青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2024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