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垂钓爱好者来说
想钓上更多鱼无可厚非
但应该在技术上下苦功夫
可有人偏爱走“旁门左道”
为钓大鱼铤而走险
非法使用“爆炸钩”进行垂钓
殊不知
聪明反被聪明误
▲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使用的爆炸钩
近期
吉州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一起非法捕捞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为维护吉州区水美家安
吉州公安森林分局民警
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定期对赣江流域进行巡查执法
执法人员巡查至赣江大桥河段
发现一男子神情躲闪、紧张
回答时吱吱唔唔
民警便要求查看其垂钓工具
该男子极不配合
犹犹豫豫
一直声称使用的是合法钓竿
然而民警查看后发现
其垂钓工具系禁用的
爆炸钩
经查
犯罪嫌疑人尹某是一名垂钓爱好者
常使用手竿(合法钓具)垂钓
但因垂钓技术不佳
每次都收获甚少
十分苦恼
一次偶然之机
尹某获悉爆炸钩很好用
可以大大提高上钩率
便存侥幸心理
在明知其属国家禁用工具的情况下
利用爆炸钩垂钓
不料很快被民警抓获
目前
犯罪嫌疑人尹某已被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爆炸钩”?
炸弹钩,又叫组钩、爆炸钩、吸入钩、集团钩。常用于捕鱼作业,由于其多钩,捕钓能力强,以此得名。是由多枚钓钩并列拴在一起而成,是伴随海竿流行而兴起的一种组合钩具。这种鱼钩呈花瓣状,钓钩数目不等,而且成串。
使用的爆炸钩垂钓,可附着的鱼饵更多,投入水中不但污染水质,甚至一旦出现脱钩情况,爆炸钩还会被水流带到游泳水域,对群众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非法捕捞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吉州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拒绝非法捕捞
若发现相关线索
及时向警方举报
共同维护吉州生态环境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吉州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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