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部分心存侥幸的机动车驾驶人
误认为交警蜀黍忙于疫情防控
酒驾等违法行为就不查了
又可以放飞自我了
实际上交警蜀黍们既要防疫,又防事故,始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3月9日晚19时,青原交警大队新圩中队在吉安大桥河东桥头开展夜间酒驾查处行动。约19时35分左右,一名男子开着一辆棕色哈佛越野车行驶到检查点。在例行检查时,当驾驶员落下车窗的那一刻便散出一股刺鼻的酒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通过初步呼气测试,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 72mg/100mL。
新圩中队副中队长刘超将该驾驶员胡某带至岗亭进行进一步检测,经过再次测验,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仍是72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驾驶员胡某为什么喝酒开车时?胡某竟振振有词道:“喝酒是因为疫情期间酒能消毒,避免毒气入侵。”随后,执勤民警通过警务通对该驾驶员信息核查,发现此驾驶员于2018 年 3月23日在吉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属于二次酒驾。
最终,驾驶员胡某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青原交警依法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拘留十日。
蜀黍在当晚的酒驾查处中,除这名“二次酒驾”男子外,另外还查获了三名酒驾人员。他们都误以为疫情期间不会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没想到一出门就被青原交警逮个正着。在此,蜀黍温馨提醒大家:在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时期,防疫工作不能放松,但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青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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