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公园、学校、医院、商场、车站……行走在大街小巷,在吉安县随处都能看到穿梭行驶的载客“拐的”。它们随意闯红灯,强行并道,随时急停急刹,图方便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任意掉头......虽然“拐的”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实际上存在着严重隐患!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拐的”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危害1扰乱正常秩序,影响交通安全
“拐的”的驾驶人员中大多未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在行使过程中往往横冲直撞,乱停乱放,闯红灯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项难题。更有甚者,在些路段,交叉路口,“拐的”随意停车、见缝插针、等客、抢客,场面十分混乱。
“拐的”驾驶相对行驶轻便,但很多没有后视镜,往往车厢上加装篷布,驾车人要转弯、掉头,需侧出身子才能看清交通情况。然而,驾驶人往往是一边转弯或掉头的过程中伸头出来观望,等到发现有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已无济于事,最终造成事故,轻者两车碰撞损坏,重者车毁人亡。危害2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
“拐的”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车主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势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货物的安全。试想,一辆“拐的”转弯指示灯不亮了,在你前面实施借道转弯动作,而你是正常行驶,不撞车才怪。还有部分“拐的”是拼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较差加之驾驶员普遍未经过培训,无证驾驶较多,驾驶技能不熟练,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法承受巨大的经济赔偿责任,致使伤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给交通事故处理增加了难度,在给当事人和亲朋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3干扰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通行能力
在我县道路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在上下班高峰期,车多路窄、交通拥挤,“拐的”抢占道路交通资源,增加了交通紧张和混乱程度。同时,一些车主为了生意需要,常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菜市场、商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或三五人闲谈等生意,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道路变得拥挤不堪,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拳整治“拐的”4月15日,是吉安县庐陵大道“拐的”禁行启动之日。当天,交警、巡警对违禁“拐的”进行专项整治。
当日上午9时许,在庐陵大道兴华路口,一辆无牌、无证“拐的”违反“禁令”,不听劝阻,被我交警查扣。
“拐的”司机情绪激动,私自砸碎“拐的”挡风玻璃,掏出打火机扬言要烧毁“拐的”,被交警当场制止,送交君山派出所处理。
经查,“拐的”司机朱某某,男,48岁,四川内江人(其妻为吉安县人),租住在敦厚镇天玑小区。朱某某因阻碍干扰执法被县公安局批准执行行政拘留7天!
温馨提醒: 在此,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希望从事非法营运的“拐的”车主,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主动退出营运市场。 同时倡议广大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拒乘“拐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自身的出行安全和维护我县交通安全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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