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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青原交警解答,这样做是否符合规定?

old打野 发表于 2019-11-15 13: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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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交警工作认真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也有些事会不会太过?
青原区鼎馨花园西侧,请看图中红圈内两辆皮卡的位置,我的车子停在那里被拍了违停。且只有三张车尾照片。这个位置旁边是一个长度不到一百米的泥土碎石断头路,左边是一大片荒地,车头前方是小区围墙。停在这里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压盲道,不堵店铺门口。
有两点想问:1.这里贴罚单的依据是什么?
    2.只拍三张车尾照片能不能作为违停依据?据我所知是要车头车尾驾驶位三张图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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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来自: 江西
        这位网友您好,收到您在麦地网上反映有关我大队对违停车辆贴单提出异议的问题,我大队第一时间指派辖区民警了解核实此事,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的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1、经过核实您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很显然您的车辆属于违法停放,交警对您贴单告知,其行为无可非议。
        2、文天祥大道属于城区主干道,我大队对此路段的车辆重点管控。从去年开始,已在该路段设置禁停标志,且对该路段违停车辆进行贴温馨提示告知单的方式告知。我大队也理解大家停车难的问题,所以适当人性化执法,晚上9点至早上7点时段,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对此违停车辆不予处罚,但是其他时段必须离开。
        3、至于您提到的违停车辆照片的问题,我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后台会对拍摄的照片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规范,我大队将予以撤销。如审核通过后,您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感谢广大市民(网友)对青原交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来大队向我们反映或拨打联系电话0796—8105539。
2019-11-15 20:23:3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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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哥 来自: 江西南昌
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交钱就是了
2019-11-15 14:06: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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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止血 来自: 中国
行政复议吧!临时工贴的~~
2019-11-15 14:06: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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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靠自己 来自: 江西
年底冲业务,别一有事就说是临时工做的。
2019-11-15 14:15:1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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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尐雞..o 来自: 中国
个人感觉。。。。。这么贴不厚道
2019-11-15 14:22:3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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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u985 来自: 江西南昌
依据不明确
2019-11-15 15:10: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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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K无敌渣男 来自: 中国
情理上来说可以不罚,法理上来说可以罚。
2019-11-15 15:29:5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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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一屠 来自: 江西
这个问题你可以@河东中队的张修元同志来解释,这里的告知单都是他贴的。
如你所说两个问题:1。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此处贴条是否合理和必要?2.人工取证违停时是否规范,取证是否有效问题(只拍车尾牌号)
2019-11-15 16: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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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小市民 来自: 江西
情理上来说可以不罚,法理上来说可以罚。
2019-11-15 16:55:2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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