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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茶座] (吉州交警已回复)吉州交警大队这样执法公平吗?

   
小日月 发表于 2019-9-19 21: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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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9年8月17日在中山西路与石阳路交叉路口与对方(称他为A先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在右边车道(也是右拐车道)在绿灯的情况下左拐,在过完中间实线时,突然同方向的对向车道飘来一辆摩托车,车速又快,在离我几米远,看着他刹车刹前轮,车龙头往一边撇,人就往前栽倒,肩膀着地,然后摩托车滑行将我的摩托车撞倒,我和我儿子站在地上,并没有受伤,而A先生造成肩膀骨折。

事发后我们本自行解决,但他觉得肩膀疼,于是我就主动报交警,然后他自己上医院检查,我们的车都被拖走了。然后就是一些过程等,我们都有驾驶证,都有保险,证件齐全。交警部门判A先生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我表示不能理解。
一,对方逆行是不是全责?
二,我们并没有发生直接碰撞,车辆并没有受损,为何不调查直接下结论?
三,你们的所谓视频资料根本就是一个影子,为何纳入下结论的依据?
四,为何我的陈述就等于放屁,而受伤的A先生陈述就采纳?哪方有伤哪方有理?
五,当时接案的王警官和张兵兵副中队长争论的焦点就是:平时您们交警教育我们二三轮车是不是往右边车道行驶?但那条路并没有二三轮车道,所以我们也是往右边行驶,当然拿到台面上讲,当发生事故后,你说我没有走机动车道,也就是跟着汽车走。也就是说,这个第一个我是走错道 ,我承认并接受了罚款。但我在绿灯左拐,并没有跟这次交通事故有什么关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一码归一码,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逆行自行摔跤,然后碰到我,让我去承担责任,希望@吉州交警  @吉州大队的领导重新审视下整个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

对方A先生受伤,我也不想有这样的结果,但不能谁受伤帮谁偏向执法。不逆行,不超速,不刹前轮,熟练操作驾驶摩托车,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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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交警大队 来自: 江西
    2019年08月17日12时30分许,当事人谭某新驾驶赣DN4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中山西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中山西路与石阳路交叉口逆行通过路口时,恰遇当事人邓某明驾驶赣DPU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邓某之沿中山西路右转车道由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左拐弯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当事人谭某新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取证及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60802120190000076号)认定该事故中当事人谭某新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邓某明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受案登记表、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材料、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过大队集体研究讨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邓某明方因对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已向吉安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核。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吉公交复字结论〔2019〕第000102号),决定维持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60802120190000076号)的认定结果。


                                                                                                 吉州交警大队
                                                                                                 2019年9月20日
2019-9-20 17: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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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当然拿到台面上讲,当发生事故后,你说我没有走机动车道,也就是跟着汽车走。也就是说,这个第一个我是走错道 ,我承认并接受了罚款。但我在绿灯左拐,并没有跟这次交通事故有什么关系。


楼主搞错了吧?吉安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都是规定走非机动车道的,你没有走错道呀。我一直都纳闷,因为按照道路交通法规,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的,应该走机动车道,但是吉安却强行规定摩托车也是走非机动车道。
2019-9-19 21:57:5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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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馨梦缘 来自: 中国
如果你不服判决好像还可以向上级部门去申请事故评估吧!应该可以去支队投诉
2019-9-19 21:58:2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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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月 来自: 中国
磊馨梦缘 发表于 2019-9-19 21:58
如果你不服判决好像还可以向上级部门去申请事故评估吧!应该可以去支队投诉

行政复议也是这么认为。自家人会打自家人的脸吗?
2019-9-19 2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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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月 来自: 中国
大大514 发表于 2019-9-19 21:57
当然拿到台面上讲,当发生事故后,你说我没有走机动车道,也就是跟着汽车走。也就是说,这个第一个我是走错 ...

所以吉安的交规有点看不懂。有点与国家法律有出入。这边说是机动车,那边为了方便管理,他们就全把你们往非机动车道上赶。所以我觉得他们打擦边球。他们在地上不写什么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而是写:二三轮车道。
2019-9-19 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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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传人 来自: 江西
摩托车,电动车走哪条道,都由着交警心情了,这个划线的脑门被夹了,为了完成任务,根本没考虑大量摩托车,电动车主的出行需求,
2019-9-19 22:16:3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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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传人 来自: 江西
马路交通真个要学习一下台湾的路面规划,小马路小巷道都是整整齐齐,布局合理,划线规范
2019-9-19 22:18:4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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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宠物 来自: 中国
当你买车的时候,他说你是机动车,你要买保险,购置税,这个那个税,当你办完手续,要上路了,那个是机动车道,你要走非机动车道。能享受缴税的义务,享受不了走机动车道的权利。
2019-9-19 22:28: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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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雨 来自: 中国
右拐车道能左拐?
2019-9-19 22:33: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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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早” 来自: 中国
磊馨梦缘 发表于 2019-09-19 21:58
如果你不服判决好像还可以向上级部门去申请事故评估吧!应该可以去支队投诉


如当事人不认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向吉安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或向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9-19 22:38:2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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