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吉安,爱上麦地网!
  • 1

违法的!吉安一女子为赚600元,公然欺骗警察收售赃物

 
知吉安 发表于 2024-7-18 21: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3326 1
近日
井冈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
自己将盗窃所得的一部蓝色苹果手机
以3400元的价格卖给了
做二手手机买卖业务的冼某


210523h7e437bk42316sza.png
▲冼某收到手机后在朋友圈进行售卖

6月23日
民警上门询问冼某相关情况
并言明利害关系
冼某表示其已将该手机出售
且拒不告知民警
手机被具体卖到何处
于是
民警再次询问犯罪嫌疑人黄某
黄某则表示自己在指认现场时
好像在柜台上
看到了那部蓝色苹果手机
“她为什么没说实话?
明知那是赃物还要瞒着?”

210523gh5uerewzudzkuhh.png
民警随即对苹果手机的去向
再次展开侦查
并于7月4日
将冼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起初
冼某百般狡辩
但在民警出示店内监控
和冼某的快递邮寄记录等证据后
冼某这才如实交代
实际上
其于6月23日就已知晓
该蓝色苹果手机是赃物
因担心将赃物交给了警方
自己不仅赚不到钱
花费的3400元钱还会打水漂
所以才无视公安机关的提醒
撒谎、隐瞒这部手机
还在自己手里的事实
7月1日
冼某以4000元的价格
将手机卖给赣州的买家
通过邮寄的方式发送给了对方


210523dwcbqqqqqobgz4sb.jpeg
▲冼某通过微信将手机卖出

冼某在明知黄某出售的手机
来路不明的情况下
依然选择将手机隐瞒、出售
其行为已然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
冼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10524qmc2k9ajz2uc5h12.png
▲冼某在审讯室接受民警询问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综合吉安公安、井冈山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不不不不不 来自: 江西吉安
2024-7-19 20:32:31 来自手机
回复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举报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小黑屋|手机版|下载麦地网到手机|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赣ICP备07002050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admin@maidi.me  市长热线:12345

GMT+8, 2024-11-23 14:52 , Processed in 0.075914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