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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动真格!吉安吉水县一公司老板欠钱拒给还转移资产,被判刑1年半

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19-11-9 2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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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吉水县一公司老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还转移财产,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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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

      周某与欧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吉水县法院受理后,于2016年4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欧某偿还所欠周某借款人民币70万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欧某未能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为此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吉水县法院向欧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均被欧某拒绝接收退回。为此,2016年6月,执行干警前往被告公司依法拘留欧某,但欧某躲避执行,不在公司,执行法官只能通过电话和欧某取得联系。在执行期间,欧某名下仍有一股权为95%的公司在经营,并有多次乘坐飞机等高消费的记录。且在欧某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他在银行开设了新的账户,不到一年时间,新账户资金往来近60万元。

      2017年7月,法院对欧某日常账户进行查询时发现,欧某的新账户里有存款11万余元。吉水县法院随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但这时账户仅剩140余元,已被欧某通过其他途径转移了。

      鉴于被告人欧某私自开设新账户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吉水县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9年,欧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仍然拒不认罪,所负债务未履行分文。吉水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经济晚报-每日吉安综合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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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2017年7月,法院对欧某日常账户进行查询时发现,欧某的新账户里有存款11万余元。吉水县法院随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但这时账户仅剩140余元,已被欧某通过其他途径转移了。

冻结了还能把钱转走?银行有内鬼?应该把内鬼抓出来拘留
2019-11-10 07:43:46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bigger 来自: 广东东莞
2019-11-10 03:23:2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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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 来自: 中国
有什么用呢?照样赖帐
2019-11-9 21:36:5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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