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吉安,爱上麦地网!
  • 0

[吉安大小事] 缺德!吉安遂川县一人骑电动车撞人后竟逃逸,理由让人惊呆

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19-10-19 2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26285 1
      10月12日07时45分许,袁某(男性,60岁)驾驶的电动车,沿泉江镇行驶至泉江镇云岗村村道路口处时,与王某(女,15岁)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640.webp.jpg

       据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描述:我正好要去遂川二中读书,正常行驶至云岗村村道路口时,突然一辆车加速向我冲过来,我就被撞到在地上,爬起来时,第一时间便给我的爸爸打电话,等我打完电话之后,撞倒我的人就离开了现场。

640.webp (1).jpg

      为锁定嫌疑人及行驶路线,民警通过调取沿路监控视频进行追踪,并成功识别嫌疑人的样貌特征。

      视频中可见,发生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并未停车查看,而是驾驶车辆直接逃离现场。民警通过排查事故发生前沿路的监控视频,分析该电动车的行驶路线!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个小时的细心排查,终于发现该肇事车辆的车主是在云岗村附近务工,这为案件侦破找到了突破口。

640.webp (2).jpg

      顺藤摸瓜,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历时2天,嫌疑人归案,原来,袁某在云岗村附近做小工,没有什么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发生辆车相撞的事故之后,以为小女孩不会报警,于是就离开了事故现场。不仅撞人逃逸,还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违法,更有违伦理道德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
来源:综合遂川交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圆脸牛魔王 来自: 江西
电动车要什么证 去哪里考
2019-10-19 21:25:21 来自手机
回复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举报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小黑屋|手机版|下载麦地网到手机|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赣ICP备07002050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admin@maidi.me  市长热线:12345

GMT+8, 2024-11-22 08:36 , Processed in 0.114728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